最好的租金

 


買樓還是租樓?這是不少人內心糾結著的問題。有人說,買樓是必須的,人總需要一個屬於自己的安身之所,租樓是替別人供樓,月月奉上租金,最終人家就得到了物業,你就甚麼都沒有﹔有人說,樓價太高了,人人為「上車」而買樓,月月奉上薪金一大部分,節衣縮食,不敢娛樂,用人生的二、三十年黃金歲月做「樓奴」,不如用以租代買省回的錢來做想做的事,好好享受人生,反正你住的地方,不論是租還是買的,其實都是一樣。

 

然後,又有人提到,其實以租代買是大趨勢,可以讓你以可負擔的價錢得到較優質的享受,租名牌服裝穿一兩天就是這個概念﹔但又有人提到,其實購入名牌手袋、手錶,自己用完再轉售也是一種「租」的概念,甚至有時還可以賺取差價,是種投資。再者,名牌服裝、手袋、手錶是奢侈品,而且不需要天天使用、甚至只用一、兩次就換了,所以以租代買比較合理﹔而住宿是基本需求,居所是必需品,所以始終都應該透過買去擁有自己的物業,情況許可的話,更可轉手,當作投資。

 

有個比較思路清晰的說法是這樣的︰置業是投資;住宿是開支*。人存在於此、佔用空間,本身就是一種消秏,這個本質是不會因為你是透過買或租去換取這空間而改變的。既然你消秏了一些社會資源,就要付出代價,可以是租金,亦可以是物業本身的折舊及你所放棄放租出去的機會成本;而買樓就好比買外匯、債券、股票,是種投資。買樓自住是把投資和開支都放在同一個物業之上,但不會扭轉當中資金運用的本質,所以不存在「買樓就變相把支出變成儲錢投資,比租樓划算」的情況。

 

再進一步想,買樓是「擁有」物業嗎?如果視之為投資,最終還是會把它賣出,那是否只是在某時段「持有」?如果要供樓的話,那在供完之前,又是否真的「擁有」它呢?對比租戶,這種「擁有」或「持有」,在實際的使用方面,又有甚麼意義上的分別呢?而你所「擁有」的這個物業,它的景觀是不是你買它的一個考慮、被計算在樓價的一部分?你「擁有」這景觀嗎?你控制得到它嗎?周遭的配套、鄰舍質素、甚至是它存在的城市呢?你真的「擁有」這物業嗎?即使堅決不會賣出,那麼你死後呢,你還可以「擁有」它嗎?

 

我們甚麼都沒有擁有。我們一出生就甚麼都沒有擁有,所有的物質都是過眼雲煙,有些被我們短暫「持有」、有些可能會長一些,但到我們死的一刻,其實都終歸不屬於我們。甚至乎我們的身體,其實都不屬於我們,我們出生的時候借來了肉體驅殼,透過它,我們可以感受到這個世界是怎樣的、可以與其他人接觸、可以做我們想做的事、可以為社會帶來有意義的改變、可以經歷人生,留下了我們存在過的痕跡後,我們就得交還這個身驅。

 

物質,我們擁有不了﹔但我們賺了很多更有趣、更寶貴的。服飾,我們擁有不了,但我們賺了穿著時的自信﹔旅行景點,我們擁有不了,但我們賺了遊歷時的歡樂時光﹔人和寵物,我們擁有不了,但我們賺了真摯的感情和美好的共同回憶。我們借來了身驅,然後賺了那麼多,這無本生利的交易真的「冇得輸」!怎樣可以賺到盡?投資在健康吧,還有就是令你覺得此生無憾的事上。希望當中包括一些對世界、社會、身邊的人、甚至只是一草一木有正面影響的事,我相信,這就是最好的租金。

 

*原文出自一名叫Felix的作者在「港經」平台上的一篇文章(Link),我理解後轉述其意,再加入延伸的想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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